证券投资基金法昨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消息传来,证券行业备受鼓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主任张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对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张宁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先进的金融创新产品,扩大了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深度和
广度,能有力地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增加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扩大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起到丰富和活跃证券市场的作用。
张宁表示,我国的基金业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已取得了不小成就,在推动证券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基金管理公司集聚上海,上海已拥有包括多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在内的17家基金管理公司,占全国基金管理公司总数的40%;这些基金管理公司已管理了13只封闭式基金和15只开放式基金,占全国基金总数的30%,管理的资产超过全国基金资产净值总额的30%。
证券投资基金法能在短短的4年间完成起草、修改、审议等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整体方略,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精神。在我国基金业蓬勃发展的形势下,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出台为基金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法律基础,为基金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基金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诚信意识不断加强,投资运作规范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基金业即将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张宁表示,作为证券市场一线监管部门,上海证管办要认真学习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基金法规与监管规则,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切实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辖区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和有关机构以及专业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投资基金法,将其贯彻落实于日常的运作和管理工作中,共同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上海证券报记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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