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志寰:证券法修正案起草工作争取年内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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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 07: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法修正草案争取明年内提请审议 北京消息 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日前在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证券法的修改工作已有明确的进度安排,财经委负责的组织起草工作已正式启动。他表示,财经委将按照立法计划的要求,争取年内完成修正案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介绍,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135名代表提出4份议案,建议尽快修改证券法。财经委认为,由于证券法出台于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对防范风险、加强监管方面关注较多,对促进发展、加强服务方面考虑不够。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立法加以明确和规范。 关于公司法的修改,傅志寰向委员们报告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有318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公司法。国家发改委认为,公司法在促进企业改革、规范企业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内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经营行为都呈现出新的趋势,使得该法律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亟需进行修改。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进行修改工作。财经委认为,公司法的修改十分必要,并且与证券法修改关系密切。公司法的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抓紧修正草案的起草工作,争取明年年内将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上海证券报记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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