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管制职能更多的体现在宏观层面,它着重是要为自由、平等的社会个体提供一个完善的交流与交易的平台,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预期的制度环境。
我们今天所熟知的互联网是由分散在世界246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千上万个网络互联而成的网络集合体,全球互联网从来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统一的管理机构。民间性、开放型、分散性及技术主导性是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几个鲜明特征。
从互联网的特点来观察政府管理的政策取向,我们会发现一些有趣的结论。
“知识问题”是由政治学、经济学大师哈耶克引入经济学的,其后引发了一系列精彩的讨论,并在各个领域造成深远的影响。从知识论的角度看,知识是分散在每一个个体那里的,而且除了所谓的正式知识外,还包括许多当时当地的知识,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对于满足我们的愿望、达到我们的目的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的人我们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因此,如何把存在于个人中的零碎的知识整合起来,使个人在利用自身知识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从而取得自己的利益就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
在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中,政府的政策取向所隐含的价值是层级节制、命令统一、权责一致及“单中心”的权威来源。在这种模式下的政府官员,比较偏爱一种“建构的秩序”,即比较赞成凭借外部权威的指示和命令来汇集分散在单个人手中的知识。“建构的秩序”是预先计划的产物,它“以其对一切有意识建立而非自身自发长成的事务的审美偏爱和明确的理性知识”压抑了分立的个人知识,以“小部落群体中那种受单一目标支配的秩序,取代了大社会自身自发的秩序”,从而使人们无从尝试在各个方向上的演进,压制了社会知识的涌流增长与运用。
从知识的角度看,人类在解决问题的进程中,无论是日常的市场还是政治过程,都不可能让我们预先知道什么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以建构秩序为基础制定的公共政策无非就是一小部分权力精英以自己的有限知识和偏好为基础制定的,那所号称的最佳的政策也就不复存在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认真对待以下事实:我们的设计和计划是易错的,它可能比潜在的方案差得多,我们应该保持“知识的谦恭”,只要有可能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依靠竞争性的探索过程。
与上述建构的秩序相对应,我们可以把这种政策潜在的价值取向看成是“自发秩序”。自发秩序是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它鼓励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在一个持续的探索和学习过程中,产生诸多结果独立的竞争性努力,因为我们无法预见什么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甚至是将会出现什么问题,我们就该相信可能性与推动力同样存在。在这种新的管理模式中,官员们可能更倾向于支持采用市场秩序。市场秩序通过价格信号有机会将分散在各地的、互不相识的人所拥有的知识汇集起来,而这种汇集并非出于任何强力和勉强,而是每个单个个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需求自然的、自动的按创造性和生产性模式结合起来。因此它更倾向于建立更多元的合作方式,鼓励每个成员进行各种可能方向上的试错与努力。
可见,在这种新的管理模式中,政府的管制职能更多的体现在宏观层面,它着重是要为自由、平等的社会个体提供一个完善的交流与交易的平台,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预期的制度环境,打击违法犯罪与恶意投机,为置身于互联网发展浪潮中的人们在各种合理的框架内的自由探索和竞争性的探求出路保驾护航,而不宜进入到微观操作层面,设置过多的壁垒和限制。这应当是政府介入互联网管理应持的立场。
作者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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