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花vs国泰君安:亿元委托理财纠纷 本报记者 莫菲 上海报道
“哑巴吃黄连”这句话套用在国泰君安上海凯旋路营业部上,甚为合适。
2003年初,上海申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申花)一纸诉状将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推上被告席,要求凯旋路营业部履行双方在2001年11月签署的《国债委托协议》条款,支付上海申花1亿元委托理财的剩余部分本金及收益,共计2900多万。
券商之屈凯旋路营业部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表示:“其实营业部十分注意控制资金风险,近几年营业部只做过这一单资金委托。”
据消息人士透露,上海申花与凯旋路营业部原本交情甚深,早在2000年5月,双方就开始有资金理财上的合作,上海申花通过凯旋路营业部把资金放给第三方,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了两年多,一直到2002年11月。
上海申花办公室的陶女士也证实了此点。
这位消息人士继续表示,凯旋路营业部这次主要亏在“代替他人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协议签定不谨慎。
与营业部普遍采用的直接签署委托理财三方协议不同,有着上海本地大集团背景的上海申花十分精明地选择与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签署《国债委托协议》,随后营业部与第三方签定受托协议,接着上海申花、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与第三方再签定一份三方监管协议。此种做法对于国资企业上海申花来说,无疑是上了“双保险锁”,哪怕是真正资金管理人出了问题,国泰君安作为双方协议的另一主体,也难逃其责。
面对激烈的客户竞争与1亿资金的诱惑,国泰君安由监管人的身份扮演了资金受托人的角色。
据悉,在从2000年5月至2000年11月,从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的两次合作中,上海申花把5000万现金先后委托给双方认同的第三方广州中经理财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中电理曼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电理曼),同时由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做监管。
2001年11月,上海申花、中电理曼与凯旋路营业部再次续签了合作协议:上海申花与凯旋路营业部的双方协议上规定“受托资金1亿,用于购买国债,保底收益10%”;凯旋路营业部与中电理曼签署的协议上写明“中电理曼提供5000万股票市值的保证金帐户”。
但不知为何原因,最关键的是三方监管协议没有在这第三次合作中体现,而更要命的是,中电理曼提供的5000万市值民丰实业(600781.SH)股票使用的并非是其名下的资金帐户,这为凯旋路营业部今后一连串纠纷埋下了隐患。
三方监管合同的缺位,等于把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推上了风险的最前线。2002年底,因购买多佳股份(600086.SH),中电理曼操作的上海申花1亿资金出现了上千万的亏损,营业部开始平仓部分中电理曼提供的民丰实业股票来弥补亏损,然而正当此时,事情突然发生了三百六十度转弯。
上海市公安局突然查封了中电理曼提供的保证金帐户,并且从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划走了原本用于弥补上海申花帐户亏损的资金。
丧失了保证金的上海申花帐户上立即出现了1900多万的亏损窟窿,加上1000万的保底收益,共计2900多万。面对上海申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的2900万的赔偿金额,国泰君安只能哑巴吃黄连。
幕后操刀人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中电理曼是一家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仅200万元的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通信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材、电子元件批发兼零售;信息服务。根本没有提到委托咨询或代客理财的经营业务。
记者拨通了工商登记与公司主页上的电话,发现均是私人电话,而记者按照杨浦大厦4楼A座的地址寻去,物业公司告诉记者中电理曼早已人去楼空。
但记者在第一铅笔2001年公告中,追踪到中电理曼的蛛丝马迹:第一铅笔下属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曾在2001年1月11日委托中电理曼管理资产,金额为1000万元,委托期限5个月,老凤祥公司要求中电理曼公司委托期托管资产年收益率不低于10%。
注册资本仅200万的公司,如何博得国泰君安以及上海老凤祥的青睐,放心地委托巨额资金?个中缘由令人费解。
而上海申花方面的答复干脆是我们根本不知道第三方是谁,我们是把资金委托给国泰君安做国债投资的。
这位知情人士接着说:“中电理曼实际是空壳公司,只是用来筹集资金的工具,其幕后真正的操刀人与民丰实业的庄家有着密切关联,而提供5000万民丰实业股票筹码的是纪元建设有限公司。”
据悉,上海市公安局之所以查封中电理曼的保证金帐户,正是由于纪元建设有关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已遭逮捕,目前所有有关纪元建设非法融资案件均交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知情人士透露,纪元建设正是民丰实业二级市场的庄家之一。
何时讨回公道?
上海申花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巴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共同组建的,在公司的实体重组到上海申花SVA俱乐部之后,目前正处于歇业清算状态,及早把债务纠纷处理完毕,是公司近期迫切的心愿。
2002年底,上海申花撤消了在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的股票帐户,当时1亿元本金收回了8000余万。如今,上海申花办公室陶女士表示,我们只想讨个公道。
对此,国泰君安凯旋路营业部有关负责人坦言,我们会要求法院追加中电理曼或者其幕后之人为共同被告,但这些是一连串环环相扣的纠纷,如果公安局不能及早破案,那么5000万保证金也追不回来,我们与申花的官司可能会拖下去。
同时,他甚有把握地表示,最后的结局很有可能是三方私下调解。
华龙证券资产管理部王经理表示:“国泰君安原本是可以跳出这一怪圈,不趟这混水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不严。”
首先,合同签定不当,使自己替人受过,承担根本无须承担的责任;其次,认同了并非受托方自身的保证金,王经理表示虽然这是实际操作中普遍发生的现象,但风险极大,一旦出事,营业部作为监管人,法律上将会被追究连带担保责任。
据悉,最高院正在起草有关审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规定,预计明年初正式出台,届时,或许一切将有分晓。
图:fot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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