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四届五次
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及授权共计15人,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张国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河新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屯河新源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计划,为解决收购原料资金,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新源县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请求本公司为此笔贷款进行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屯河新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源县城环城南路
法定代表人:王保弟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白砂糖、绵白糖、酒精、颗粒粕、饲料等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有关制糖备品备件的经营。
屯河新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屯河新源70%的股权。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采用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担保金额:4000万元。
3、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23900万元,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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