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指数与股指期货交易指数往往不同。按照国际市场规范,股票指数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指标指数和交易指数。指标指数作为市场整体的表征,目前的沪深指数、即将出台的统一指数即是指标指数。交易指数则是作为指数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等结构性产品的标的以及作为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标的。
交易指数与指标指数的差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交易指数的真实性、连续性,交易
指数作为金融期货合约标的必须能够较好地发挥经济功能尤其是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其必须具有抗操纵性、编制方法的高透明度和纯客观性,因此交易指数往往选择一定容量的典范股票编制而成。
股票指数期货是金融期货的一种。金融期货是金融产品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它承诺在未来某一时间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产品。金融期货自从本世纪70年代初问世以来,发展十分迅速,交易量呈不断上升之势。金融期货主要包括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就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行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规定在未来某个日期,根据合同到期时的基础指数价值交付一定的倍数的现金,即根据交割日的指数价值与最初买进(卖出)的指数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盈利和亏损,并以现金交割。
传统上,期货市场是向三种对象提供服务:需要商品期货价格资料的人士、投机者、对冲风险者。
第一类对象是希望观察期货价格以取得未来现货价格的不偏倚的资料。明显地,准确地预测未来商品价格是重要的。若你是农夫,你拥有一幅可用作种植玉蜀黍或黄豆的土地,你会希望知道两者未来的价格才选择种植哪类。在这样的情况下,成功的因素是取决于预测未来现货的期货价格的准确性。但这例子牵涉的不是那么简单的计算,其计算包括好及坏两方面。坏的是以期货价格作为预测未来现货价格往往造成很大的差误,换句话说,今日的期货价格不足以准确地预测未来现货价格。不过,好处则是其预测的准确度起码不会低于其他期货市场提供的工具的预测结果,而且可以从期交所更方便地得到预测资料。
投机者是另一类型的对象,他们参与期货市场的目的是透过承担风险来赚取利润,应注意的是,投机者和赌徒虽然同是承担风险,但两者却有所分别:赌徒为满足自己而制造风险,而投机者则试图应付现存的风险,而社会风险是始终都要由某些人来承担的,故此,投机者在社会上也扮演着一个有用的角色。
若你购入股市指数期货合约,你便是预测指数将会上升;若如你所愿,你便可获取利润,否则便有所损失。作为投机者,你是在承担风险。若你决定卖出(沽空)股市指数期货合约而同时没有持有任何该合约内的股票,那么你亦是冒着风险意图获取利润。因此,利润是承担风险的报酬。你现在或预期的投资是决定你是否属于此类型人士。若你参与买卖但却没有持有有关的商品或将会买卖该商品,你便是投机者。
投机者有时是以维持其投机时间长短来分类,投机短至数秒或数分钟的人士,通常称之为小户投机商,他们通常并不预期可在每次交易中获取高利润,但却会频繁地进行交易。另一类型人士是即市交易者,他们是藉着一个交易日内的价格波动来获取利润,但却不会持仓或空仓过夜的。
第三类型人士是对冲者,他们利用买卖期货来减低风险。如上所述,对冲者并不需要实际地持有有关的资产或商品,虽然这情况很普遍。若你预期于未来购入商品,你亦是对预期定下你买入该商品的位置,故此亦属于对冲,如以上售卖指数期货合约的例子,若该人拥有股市指数内的股份,他便是进行对冲;无论指数是上升或下降,收益与损失是互相抵销的。
期货合约已出现了好几个世纪,首个有组织的期货市场是于1848年开始营业的芝加哥期货市场。从那时起,期货市场便纷纷设立起来。在过去的一个世纪,期货市场发展非常迅速,特别是在亚洲地区新的期货市场于、新加坡(1984)、东京(1985)、吉隆坡(1985)及香港(1986)等地相继成立。
期货合约交易在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种类,但大致上可分为四类,它们是:实际商品、外汇、赚取利息的资产及资产指数,通常是股市指数。
股市指数期货交易是于1982年在肯萨斯市期货交易所,推行价值系列指数期货合约时开始。由于该合约交易的成功,其余三个美国股市指数期货市场相继出现。
有关人士认为,统一指数一旦推出,将会对股票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统一指数的推出将为新的金融工具的推出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现有市场属于典型的单边市场,不存在“卖空”的交易机制。在回避市场风险方面,缺乏适当的避险工具。特别是中国加入WTO,金融市场日益走向开放的今天,对于这种金融衍生工具的需求就更加强烈。全国性的统一指数的建立,将成为一系列新的金融投资工具推出的重要基础。
其次,有利于释放投资风险和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市。在缺乏有效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下,机构投资者在看跌时只能卖出所有的投资组合,这不仅增加其交易成本,而且使机构投资者难以迅速变现离场。因此,不利于像基金这样有保值责任的机构投资者大规模入市。而统一指数、股指期货等避险金融工具的推出,将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大规模入市。
目前股市的现状表明,由于缺乏避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没有避险机制的保障,任何利好举措的出台,任何资金的入市,都难以收到大家所期望的效果。可以说,避险机制即期指交易是事关股市长期平稳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当一个市场中缺乏避险机制时,股指往往会出现非理性的巨幅震荡,这种震荡造成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于是,有的破产出局,有的闻股色变。投资者必然日趋减少。资本市场的发展受到明显限制。
一个金融产品的产生缘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产品本身的投资功能,一个是产品推出的市场环境,国内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过高是股指期货产生的一个原因,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回避机制,是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实现安全接轨的前提条件。(兵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