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新近公布,读来感觉新意扑面。特别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公报明确提出了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尽管理论界、学术界对这个词并不陌生,但上升到政府层面、写进中共中央的公报却是首次,称得上是一个重大突破。
笔者以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简单项的叠加和一般意义上理解的多元,而是
一种不同所有制的资本、不同利益目标的投资主体的股权融合,是一种杂合交汇。从中国国情出发,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其它经济形式不可能体现的优势。首先,它突破了单一公有制或单一私有制的界限,实现了公有或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基本所有制的相互融合和相互作用;其次,它打破了“纯粹公有制”的束缚,找到了架构现代公有制主体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可以综合体现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支配优势;再者,以股份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作,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存量盘活和有序进退;还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有利于外资与内资的融合,有利于增加对境外投资的吸引力。
上述各种优势的核心,可以归结为解决了单一国资的产权软约束问题。改革至今,国有企业弊端难解,很重要原因就是资本形式单一,即使多元投资主体也多是一股独大,这种体制必然造成约束乏力,从预算软约束、银行软约束、到产权软约束,任何约束都没能真正发挥制约作用。而不同资本混合杂交以后,就会产生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股东,特别是民间资本、私人资本,有着非常强烈的利益目标,比较容易实现效益最大化。
笔者以为,上海国有资产存量很大,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先从已经完成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入手,加快这些企业的二次改制,打破“国资+国资”这种看似多元而实质单一的资本模式,大力吸引民间投资,包括私人投资和外资;另外,还可以加大产权市场的开放度,让非公资本自己来挑选“中意的对象”,进一步做大国资买方市场,增强非公资本盘活国有存量的积极性。
最近境外有一份关于中国大陆值得投资的推荐城市报告,上海被列为“强烈推荐值得投资的城市”之一,一个原因就是国有资本比较集中,产业组织框架比较完备。在外资看来,这样的组织体系必然与政府摩擦小、投资交易成本比较低,在中央积极推行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投资的想象空间也更大。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些都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基础。笔者认为,眼下应尽快将公报中的改革思路变成法律框架,变成政府经济工作的基本战略和政策,并付诸实际行动,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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