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黎
今年因为忙,外食次数明显增多。吃一碗面什么的,似乎太亏待了自己,对我来说,吃饭是件大事,不应该草草对付。可是肯德鸡已经吃腻了,伊藤家的日式便当不错,但是从某年夏天起要三个以上才肯送了,不再理睬我这样只要一个的零星散户,于是我也以拒绝上门而抗议之。
味道、价格、方便和自在程度几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附近的避风塘成了经常去的地方。在饮食方面,我是坚定的粤菜拥护者,只要到广州,就会一天四顿、五顿地吃,走后那些好东西还经常来入梦。虽然不是一回事,但是到避风塘吃吃油盐水花蛤、黑椒金钱肚,选选顶点、中点,还是聊慰我对广东美食的乡愁。
可是,任何大众化都要忍受一些东西。比如:吵。中餐厅吵据说是世界闻名的,但是一般是低而混沌的一片嗡嗡声,偶尔达到“鼎沸”,但都是模糊的合唱,习惯了之后,虽无法当成背景音乐,倒也可以置若罔闻的。如果遇到声音高亢的独唱,那就比较不同了。
那天就遇到了一位。我在等我的豉汁排骨,这个菜总是比较费时。邻桌的一位壮硕男子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正在打电话。由于他身量可观,加上茶饱饭足,声音格外洪亮。虽然他说的是广东话,而我不懂广东话,但是因为他就同一内容反反复复,所以我也听了个八九不离十。是生意上的事,事情原也不大,而且听得出对方早已屈服,但是这位仁兄不知为何还要追穷寇,不依不饶地给人家洗脑子。
此君虽然叼着一根牙签,但丝毫不影响他嘴巴的开合和嘴唇的运用。可怜特别抑扬顿挫的广东话,被他说得像剁猪肉一样,加上那么近距离,那么响,又那么没完没了,声波一浪高过一浪,终于让人心潮逐浪高,坐立不安起来。看了他几眼,人家浑然不觉。没招了,为了豉汁排骨,也为了不甘示弱,我运气调息,告诫自己:这是公共场合,你把它当餐厅,别人可以把它当办公室。但是等到菜上来,我还是没有了胃口。
在上海,穿着睡衣上街的男女是街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曾经疑心他们是学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刘伶赤身裸体,说自己以天地为栋宇,以屋室为衣裤,反问“诸君为什么钻进我的裤子?”穿睡衣上街的人可能觉得“我以街道为卧室,你们为什么进我卧室?”
事情就是这样,人和人不一样,也无法强求一律,甲之砒霜,乙之蜜糖;你的马路,他的卧室;你的餐厅,别人要征用来作临时办公室,你也是毫无办法的。不过,比起败坏别人胃口的“以餐厅为办公室派”来,我现在觉得“以马路为卧室派”算是温和的鸽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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