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未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有:谢心敏、王洪、黄晋球、罗长流,其中谢心敏委托刘
虎廷董事代行职权,王洪、黄晋球、罗长流委托姚彬捷董事代行职权。
1.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魏晓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吴?忠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利润表
2003年与2002年1-9月利润比较表
2003年与2002年7-9月利润比较表
2.3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3186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1-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132.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6%,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164.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43%,净利润1075.8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亏2897.87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1、根据物价部门有关电价政策,针对公司长期以来执行的电价远低于政策规定的电价问题,公司努力协调市场各方,通过努力,使得公司电价得以恢复性上升。同时,公司本年特别注意发挥母公司和控股公司的整体效益,加强经济调度,增加控股电站的发供电量,提高了全公司的效益。公司控股的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由于本年度加强了管理,积极向政府物价部门汇报,使得销售水价得以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该公司的盈利能力,本年利润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好转。
2、随着公司农网改造工程竣工投运,公司供电网络进一步完善,为公司拓展电力业务创造了条件,本年公司新发展了一批高耗能用户,有效地消化了公司丰期富裕电量,同时也发展了一批供电稳定,电价高的基本负荷,通过调整用户结构,提高了全公司的售电均价。
3、公司本年在电费回收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9月公司的电费回收率为106%,创公司历年前三季度电费回收率最好水平。
4、公司加大了对历史的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力度,虽然公司解决此类问题面临较大的困难,但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竭力避免产生损失。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由于第三季度为丰水期,公司下属各电力单位的发、供电量明显高于其它季节,同时丰水期公司的电力购销差价也高于其他季节,因此,公司第三季度电力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强。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毛利率为39.22%,前一报告期毛利率为25.36%,增加54.65%,主要原因是由于第三季度为丰水期,公司下属各电力单位的发、供电量明显高于其它季节,同时丰水期公司的电力购销差价也高于其他季节,因此,公司第三季度电力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强。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2年9月10日,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的一年期借款621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3年9月23日,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函告公司:已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1992年和1993年间,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投资公司借款450万元提供担保,此笔担保以过诉讼时效,且四川省投资公司也未催收,公司认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今后公司将不再披露。
深圳证管办于2003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对公司进行了交叉巡回检查,并于9月8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成证办上市〖2003〗39号)。公司于200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巡回检查工作中提出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报告》。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目前电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物价部门对电力价格的调整以及公司1-9月实现的利润数,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刘虎廷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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