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胡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余宝山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本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曾祥新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报告中引用的财务数据除非特别注明,均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数据,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为69,278人,其中:A股股东68,994人,H股股东284人。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集团的造船生产状况在三季度进一步向好,令本集团于本年度前三季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
截至2003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2003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15059万元,其中在第三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699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9%与36.9%;于本年度第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6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7倍,本年度1-9月份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567万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7元。
本年度前三个季度完成的主要产品产量有造船完工7艘,开工6艘、下水8艘;生产各类集装箱51,108TEU;修船完工14艘以及销售液压机床137台、电梯138台和完成深圳机场钢结构工程等一批机电产品与钢结构工程项目。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2003年1-9月2003年1-6月增减(+/-)
幅度(%)
金额占利润总额金额占利润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利润56,975159.7529,339282.36-43.42
其他业务利润13,40437.585,55953.50-29.76
期间费用127,450357.3480,472774.51-53.86
投资收益1,2003.361691.63106.13
补贴收入84,910238.0756,017539.14-55.84
营业外收入10,21028.638728.39241.24
营业外支出3,0648.591,09410.5318.42
利润总额35,66610010,390100-
注:本报告期较前一报告期变动原因:
1、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减少的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减少的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收到联营单位分回上年度投资收益所致;
4、补贴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季度所建造的内销远洋船结构比例有所减少,故相应的按船建造进度计算的补贴收入亦减少;
5、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前一报告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收到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违约金所致。(详见重大事项3-2-3)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国务院10月13日决定调低部份出口产品退税率,本公司对此已作出初步评估。由于本公司主要出口产品之一造船产品出口退税率仍然维持17%不变;本公司其他机电产品出口量相对较少,故预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本公司这两项业务的影响甚微。而本公司另一主要出口产品集装箱业务的出口退税率将从2004年1月1日起由17%调低至13%,这对该项业务的盈利能力将造成较大的影响。
3-2-2根据本公司东部环保搬迁工作要求,本公司已于9月19日暂停集装箱生产线的生产。本公司集装箱业务的相关解决方案正在讨论之中。本公司将在最终解决方案确定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3-2-3我公司从1994年开始与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长大公司)先后签订虎门大桥钢箱梁制作、涂装及小车制作工程施工合同,该等工程已于1996年10月28日完工验收,我公司直至1999年12月24日才收清该等工程结算款。因长大公司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按期向我公司支付工程款,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2000年4月我公司对长大公司依法提起诉讼,要求长大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利息。该案经过多次开庭及变更诉讼请求,2003年8月22日我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判令长大公司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约1,089.24万元及其利息约233.96万元。我公司通过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03年9月24日共收到执行款1,323.20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流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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