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3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温显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陈华清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中心主任熊秋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2.2.2利润表(附后)
2.3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4412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当期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8,984,774.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84%,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4,059,150.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70%,实现净利润3,175,527.6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06%。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漆包线在保持销量稳步上升的同时,产品结构调整也初见成效,特种漆包线占漆包线销售总额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16.79%上升至今年的26.52%;客车产品的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6.39%,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了营销渠道的建设和市场投入,同时加大了新技术的引用、新产品的开发、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投入,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此同时公司的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也有一定的上升。2003年,公司在市场和人才技术上基本处于大投入期,该项措施对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和经营业绩的促进作用将日益显现。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3.1.2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及说明(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中国证监会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巡检问题的整改并形成了整改报告(详见2003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上饶信江实业集团公司完成了所持本公司股份性质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详见2003年7月30日《上海证券报》)。
3、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西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7月31日更名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03年8月9日《上海证券报》)
4、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了"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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