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3日在湖南长沙市八一路509号亚华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邹定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任免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陈远荣先生辞去公司资产管理总监职务,聘任李怀彬先生为公司资产管理总监(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将《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将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总监。”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将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十)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修改为“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3、将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总监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总监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修改为“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将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六)项“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监;”修改为“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5、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项“总裁、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修改为“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本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李怀彬先生简历:
李怀彬先生,男,出生于1964年1月,中共党员,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本科毕业,在读赫尔辛基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讲师、长沙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家利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南美好科技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亚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资产管理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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