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李巧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在此间举行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三个银行法草案时说,在二审的基础上,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应充分考虑到三中全会的许多重要精神,应关注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等重要决策,在修改商业银行法的时候,需要有前瞻性,给深化金融改革留下空间。
周正庆说,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要扩大直接融资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的渠道,要积极发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还提到,要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另外,又提出要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他说,这些提法是与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结合在一起的。这些重要的决策,在修改商业银行法的时候,需要引起关注。
周正庆说,现在我国96%的融资都是间接融资,长期的、短期的资金需求,都向银行贷款。一旦企业还不起贷款,就会变成银行的不良贷款。因此不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不扩大直接融资,已经不能支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
他说,银行和保险业的资金,通过改革必然会有序地进入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的领域。过去分业经营界定的非常清楚,不能互相介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情况必须转变,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解决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失衡的问题。
周正庆认为,现在我国金融的实际状况,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已经开始有了变化,这一点必须考虑到。过去我们讲,搞保险就不能搞银行,搞银行就不能搞证券,这个界限已经通过母公司的形式开始突破了。既然已经有了这种形式,就不能不允许别的金融机构也向这方面发展。同时,现在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已经开办了抵押贷款,原来说银行不能进入股市,现在已经有商业银行向证券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管理办法,允许证券公司用自己的股票或者债券做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过去证券法提出银行资金不准违规入市,而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拓宽合规资金入市的渠道”。为此,周正庆建议,在二审稿中有关“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条款中,加上“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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