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公司董事长张野先生、总经理张金泉先生、总会计师刘建波先生及财务资产部负责人王莉莉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2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为:224,120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是建筑工程承包施工和水泥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6,069,542.49元,主营业务利润160,072,312.84元,其他业务收入17,852,289.36元,其他业务利润6,499,950.11元。
报告期内,公司所承建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生产呈良好态势,三峡工程按合同要求继续抓好二期工程的施工,水布垭二期工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在西南市场上,公司在抓好小湾、构皮滩等工程的同时,又组织精兵良将进军云南景洪电站;在水泥生产销售上,公司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利用三季度市场销售旺季,积极调整营销方式,加大营销力度,水泥生产销售取得了较好成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一定幅度增长;在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上,公司控股建设的襄荆高速公路正在进行二、三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控制稳定,施工进度正按计划目标逐步实现。
3.1.1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签字:张野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证券代码:600068股票简称:葛洲坝编号:临2003-008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凤凰花苑酒店三楼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张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5名,实到11名董事,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总部管理机构改革的议案。
为了有利于公司实施五年发展规划,建立起职责合理、管理清晰、精简高效的总部管理机构,公司决定对总部管理机构进行改革,将公司总部管理机构从现有的10个管理部门调整为8个管理部门,即: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资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审计部、党群工作部(监察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参与内蒙古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湖北省北段项目投资前期准备工作的议案
为了贯彻实施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加大对基础产业项目投资开发的力度,经过分析论证,公司原则同意投资内蒙古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湖北省北段项目,并授权经理层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前期准备工作。
内蒙古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湖北省北段项目是内蒙古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湖北省境内的组成路段之一,起于鄂豫交界的湖北麻城市大河铺水库,止于规划中的黄石长江公路二桥,全长150.7公里,估算总投资约51.3亿元人民币。本项目拟采取BOT运行管理模式,特许期限暂定为35年(含建设期),项目资本金18亿元。本公司拟控股55%投资建设该项目。待该项目投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葛洲坝易普力化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促进该公司的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同意该公司将注册资本从1500万元增加到2500万元。具体方案为:易普力公司将200万元资本公积金按原股权比例转增资本,本公司以现金出资800万元。增资扩股后,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由82.22%增加到87.91%,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17.78%调整为12.09%。
五、审议通过了寺坪电站股权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与保康县水电开发公司共同出资11000万元,设立湖北寺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寺坪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公司出资7700万元控股70%,保康县水电开发公司出资3300万元参股30%。详情请见公司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为了进一步优化该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促进规范管理,使项目建设资金更有保障,本公司与保康县水电开发公司同意引进香港力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投资寺坪电站。根据三方达成的协议,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力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保康县水电开发公司将分别以60%、25%、15%的比例,出资6600万元、2750万元、1650万元,共同组建湖北寺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寺坪电站股权结构的变化,公司对寺坪电站的投资比例及金额由原定的投资7700万元(控股70%)调整为投资6600万元(控股60%)。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