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2日下午,在雅安周公山温泉知源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曾绍清董事长、解冶、吴正德、王勇、苏静、赵泽松、刘邦英董事出席了会议,阿丁董事、马蓉生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曾绍清董
事长、苏静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绍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3年第3季度报告》。
二、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做大做强主体产业,实施产业整合及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壮大公司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导产业,理顺产权关系,以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设),在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基础上,以经过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作价原则,出让其所持有的部分二级公司股权。股权转让过程中,应严格做到合规、合法。
三、会议原则通过了《对贸易分公司和餐饮娱乐分公司实施产业整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着加强管理、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坚持规范化运作的原则,对公司下属的倍特贸易分公司、倍特物业公司、倍特物业餐饮娱乐公司、倍特绿茵休闲广场等4个全资公司进行整合。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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