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董事游文庆先生、张维伦先生、古伦先生、郑建军先生、乐康先生、李战良先生、宋献中先生和钟朋荣先生共8人参加了此次董事会并表决,董事彭宝堂先生因工作原因没有出席本次董
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由董事长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拟将公司名称由“”变更为“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将《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WUHAN AO YUAN CITY DEVELOPMENTCO.,LTD”修改为“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WUHAN WAN HONGGROUPCO.,LTD”。
拟将《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武汉市汉口民意四路55号;邮政编码:430022。”修改为:“公司住所: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四楼;邮政编码:43006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11月26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四楼,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第四届董、监事津贴的议案》(议案内容见2003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1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于2003年11月24--25日上午9:00-下午5: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在2003年11月25日下午5:3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时应持原件方可出席。
6、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卿晨、王丹凤
电话: 027-88066666-8638、8628
传真:027-88061606邮政编码:430060
董事会
2003年10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