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自2003年9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发行,截止2003年10月22日,发行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系列基金此次发行的净销售额1,835,000,215.28元人民币加上转份额利息款782,418.9元人民币,共计1,835,782,634.18元人民币(其中,优选股票基金的净销售额加转份额利息共计821,092,496.30元人民币;恒丰债券基金的净销售额加转份额利息共计473,727,558.83元人民币;动力平衡基金的净销售额加转份额利息共计540,962,579.05元人民币)。上述
资金已于2003年10月24日分别全额划入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本系列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1,835,782,634.18份基金单位(其中,优选股票基金募集份额为821,092,496.30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15425户;恒丰债券基金募集份额为473,727,558.83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8743户;动力平衡基金募集份额为540,962,579.05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9071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景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03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自成立日起,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系列基金。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成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和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系列基金自成立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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