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郭文姬)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前作出管辖权决定,驳回四川韵律公司今年8月8日提出的对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同时作出撤案决定,撤销了四川韵律提起的该仲裁案。百事中国对此表示欢迎。业内认为,双方闹到这种地步,已经没有合作余地了。
仲裁费由四川韵律承担
2002年8月,百事公司和其在华全资子公司百事(中国)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终止和四川韵律公司之间的合作。当此案尚未有任何结论时,双方再次剑拔弩张。今年8月,四川韵律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继续履行百事(中国)和四川韵律之间的合作企业合同。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最终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在《关于V20030214号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争议仲裁案管辖权的决定书》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该仲裁案不具有管辖权;仲裁案的仲裁程序应立即停止并予撤销。同时,仲裁委员会又决定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即四川韵律)承担”。
百事(中国)传播总监杨美虹传来的声明显示,百事(中国)对此持欢迎态度。而四川韵律对此不作表态。
业内认为双方没有合作余地
事实上,百事(中国)始终坚持,由于四川韵律公司仲裁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与百事(中国)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对四川韵律提起的仲裁申请,实际上是同一合同项下的争议,四川韵律不顾百事(中国)在斯德哥尔摩申请仲裁在先的事实,就相同的争议向不同的仲裁机构提起新的仲裁申请,“违反了合同规定,不符合国际仲裁惯例”。
百事(中国)传播总监杨美虹传来的声明表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体现了客观、公正的法律原则,符合国际惯例。
尽管斯德哥尔摩商会的仲裁本月才进行第一次听证,但不少饮料业内人士认为,百事(中国)和四川韵律双方闹到这种地步,再合作下去的可能性极小。“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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