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财政收入不足百亿禁建地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 12:04 粤港信息日报 | ||
为遏止个别地方不顾自身财力、盲目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地方财政应在100亿元以上,且GDP总值达到1000亿元。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城区人口必须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申报轻轨的城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GDP总值达到60亿元。对社会保障资金有较大缺口、拖欠公务员工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