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专家认为,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1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有五方面标志: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国有经济虽然在GDP中的比重下降,但是控制力和效益逐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支撑国民经
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占我国GDP总量的比重超过1/3。
──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生产要素市场初具规模。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竞争决定。农产品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已全部取消,工业品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只局限于木材、黄金、卷烟、食盐和天然气5种。目前,95%以上的商品资源都由市场来配置。
──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基本上实现了从计划指令向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行政手段的转变,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综合运用税收、利率、价格和投资政策等调节经济运行。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不断发展。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新制度正在形成,各种劳动收入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得到国家保护和社会认可。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独立于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到2002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1.47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400万人。
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测定,2001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为69%,我国无疑已是市场经济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