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制定券商佣金最低标准 场内2.8‰场外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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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 06: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场内交易不得低于2.8‰,非现场交易不得低于1.8‰ 成都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昨天召开的部分券商座谈会上获悉,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已制定了四川辖区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最低标准,即场内交易不得低于2.8‰,非现场交易不得低于1.8‰,并要求营业部严格执行。 据了解,这个标准是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通过向全省140余家营业部发出调查问卷,并请专家测算营业部经营成本后制定的。为保证该标准的实施,协会将与营业部签定诚信公约并要求营业部将规定内容向投资者公示。 会上,大部分券商认为:面对行业不景气,券商营业部应避免低层次的价格竞争,以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从而推动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与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协会此举是一场及时雨。北京证券成都营业部的有关人士称,去年该部平均佣金水平是2.2‰,今年低于2‰,经核算,即使收取5‰,也无法保本。中银国际成都营业部有关人士认为,券商经受了价格战的痛苦,也有调整混乱局面的内在需求,并建议对营业部实行平均佣金法进行监督。某国内大券商成都营业部负责人认为,当今中国的佣金水平并不高。国外机构除佣金之外的各种服务费加起来,远高于国内佣金,即使在美国,小笔交易的佣金也不比中国低。 另外,大家还认为,营业部在逆境中,要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证券业是技术密集性行业,应能留住人才,才能提高服务水准。目前营业部不仅人才流失严重,而且队伍不稳定,频繁的换人,削弱了服务质量。 (上海证券报记者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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