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把文凭“出口关”,江苏省高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盲审”制度(即匿名送审制度)。据报道,论文“盲审”制度实行以来,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明显提高,抽检合格率达到97%。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制度是近年来各高校纷纷推行的一项新制度,广受教育界人士的推崇和社会舆论的好评。在研究生不知道评阅自己论文的导师是谁,评阅导师也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的情况下,论文“盲审”制度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评阅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并能促使研究生重视学位论文的撰写,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然而,学位论文“盲审”制度并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灵丹妙药”,其在实际操作中的作用不可高估。
首先,论文“盲审”制度并不能杜绝弄虚作假。从表面上看,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而实际情况却是,如果导师对所带研究生的论文进行过指导,他就会熟知该篇论文的题目和内容,如果他有意弄虚作假,同样可以将论文题目和大致内容告诉“关系不错”的评阅导师,请他们“手下留情”。这就是说,只要导师们私下里相互“串通”,论文“盲审”制度便会有名无实。
其次,即使以上弄虚作假的情况不会发生,即评阅导师真不知道某篇论文的作者到底是谁的学生,他们也会有意无意地“手下留情”,打分时就高不就低,以免一不小心将自己或友人的学生“拉下马”。前不久就有报道说,西安某高校实行研究生论文“盲审”以来,连续两年通过率都达到了100%,而在实行“盲审”制之前,每年都有若干研究生论文通不过评审。该报道认为论文“盲审”制度提高了研究生论文质量,其实问题并非这样简单。评阅导师面对匿名论文时普遍“手下留情”,分数打得普遍较高,恐怕也是论文合格率大幅提升的重要因素。
实际上,实行研究生论文“盲审”制,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各高校纷纷推行这项制度本身就表明,很多评阅导师评阅实名论文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可能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果评阅导师有意弄虚作假,“盲审”又怎能杜绝呢?由此可见,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制的实际作用并非人们想像的那样大,并不足以把牢文凭“出口关”,更不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灵丹妙药”。笔者意不在反对学位论文“盲审”制,而是认为,论文“盲审”制度依然需要监督机制相配套,或者说,由于“盲审”制下的弄虚作假更具有隐蔽性,监督反而需要加强而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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