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伟)
前日上午,市工商局、市卫生局通报9月份医疗广告监管情况,并宣布暂停上海市静安区民办康新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在本市媒体发布医疗广告3-6个月;对上海市虹口区民办欣康门诊部等8家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市广告监测咨询中心还发现本地违规医疗广告有向外地报刊转移倾向。
市工商局广告处通报了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排名前五位的媒体,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重复发布同一违法广告、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次数排名前十位的医疗机构。
此外,本地医疗机构在外地报刊滥做医疗广告,成为近阶段群众举报热点。市广告监测咨询中心9月对消费者举报最集中的几份外地报刊进行针对性的专项监测,共监测外地报刊医疗广告589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512条。
本市一些医疗机构在外地报刊大量发布违法的医疗广告,严重扰乱了上海的医疗广告市场。明确规定不得宣传的11种疾病,有7种见诸报端,并且大量使用了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字眼。一些在本市媒体已基本杜绝的违法行为,如:没有医疗广告证明、借用医师或患者的形象作宣传等违法表现更是屡见不鲜。
市工商局第6号通报公布部分违法严重医疗机构名单上海市静安区民办康新医院超批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使用医师的形象作证明,涉嫌贬低传统药物治疗方法。
上海市闸北区民办民康医院
超批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违禁宣传国家规定暂停发布广告的疾病,使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
上海市虹口区民办欣康门诊部
超批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违禁宣传国家规定暂停发布广告的疾病,含保证治愈的承诺。
上海瑞虹诊所
擅自发布无证医疗广告,违禁宣传国家规定暂停发布广告的疾病,含保证治愈的承诺。
上海市虹口区民办友好医院
超批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违禁宣传国家规定暂停发布广告的疾病。
上海市闸北区民办万豪医院
超批准范围发布医疗广告,违禁宣传国家规定暂停发布广告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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