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规定,现就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投资”对本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三佳集团” 增资扩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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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10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铜陵市三佳电子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的通知,三佳集团唯一股东铜陵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铜陵国资公司”与华商投资就三佳集团增资扩股事宜签订了合同书。
根据上述合同书,铜陵国资公司与华商投资双方同意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就三佳集团项目进行合作,铜陵国资公司以三佳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含三佳集团持有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54.30%的国有法人股其中1亿元人民币作为出资,占合资公司47.62%股权;华商投资以现金的形式出资1.1亿元人民币,向三佳集团增资扩股,占合资公司52.38%股权。三佳集团上述增资扩股完成后,华商投资将持有三佳集团52.38%股权,铜陵国资公司将持有三佳集团47.62%股权;三佳集团持有本公司的54.30%股权的性质将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上述增股扩股事宜尚需报请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合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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