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不用将撤销上海人理性对待
本报讯本月23日,上海商标与城市经济国际研讨会即将在本市召开。2001年底,新《商标法》刚刚实施的时候,个人注册商标作为一件新生事物,在很多地方都掀起了一阵注册热潮。22个月过去了,个人注册商标的热度是否依然?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长安商标事务所获悉,个人注册商标总数也不过是1139件,平均每天有1.7件个人商标被申请注册,可以说,
上海人显得比较理性。
2001年12月1日,我国实施的新《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申请人作了较宽泛的规定,改变了原来只允许企业注册商标的规定。从此,任何个人只要凭身份证和两三千元注册费用,就可以到当地商标事务所注册商标了。一时间,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个人注册商标热,如黑龙江自然人注册占总数的五分之三,北京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个人注册商标逾千。相比之下,上海的情况就显得有些波澜不惊了。
昨天,记者从市长安商标事务所了解到,新商标法刚实施一个月的时候,虽然咨询电话不断,但事务所只接到了31名自然人的正式申请,平均每天仅1.2人申请个人商标注册。申请的个人注册商标总数共计41件。
对此,长安商标事务所的总经理薛英姿认为,上海人还是比较理性的。他们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都会比较仔细地询问相关情况,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和使用的方便程度选择个人注册,或者企业注册,没有指望通过抢注商标来赚钱。
自然人注册商标放开以后,有些人“嗅”出了其中的“商机”,指望通过抢注商标来赚钱。对此,薛英姿认为,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商标权无疑会为权利人带来相应的收益,因此把注册商标作为一种投资方式,确实会有利可图。但因为目前商标交易的途径有限,对个人来讲,不宜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方式。
商标注册本身具有一种不确定性,从申请到注册成功,一般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你投入了,最后是否能有产出,都是未知的。最重要的是,商标是一种无形价值,它的最终价值是要通过企业的运作,得到市场认知之后才能实现的。所以,你即便是注册成功了,也未必有买家。当年,在上海举行的国内首场个人拥有商标拍卖会就以出人意料的“冷场”结束了,起拍价100万元的“武则天”女性服饰用品商标,因无人竞拍而流拍,拍卖会仅持续1分钟。
有关专家还强调,不要把已经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名牌恶意抢注,恶意注册引出的侵权纠纷是比较麻烦的,即使个人抢注某个商标成功了,也未必一定能使用。如果没有经营活动需要的话,不要随意注册商标,因为注册的商标如果3年内不使用的话,将会被撤销。
(记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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