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守泰
据新华社(10月13日)消息:最近,山东省委制定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全省17个市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市、区)委书记,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等,均被纳入经常性考察范围。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任务完成、维护社会稳定、重大事件处置
、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7个方面的情况。把经常性考察与届中、届末考察结合起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出综合评价,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等的重要依据。最近,他们首次派出组织干部,介入枣庄木石矿难、菏泽洪涝灾害等重大事件,考察当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处理这些事件时的表现,这次“考试”的成绩将成为他们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
山东摈弃“不动干部不考察”的传统方式,开始把考察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日常管理监督,将日常的多次“小考”与换届时的“大考”有机结合,应该说是十分必要的。
过去,对领导干部的考察多为届末进行,谓之一“考”定升迁。有些领导者虽然平时表现不怎么样,但只要对上级考察予以“高度重视”,过了这一关就升迁有望。而这种受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下的仓促行事,往往实质性内容少,形式的东西多,实际意义不大。与一次性“大考”相比,勤于“小考”首先对领导者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小考”不止,警钟常鸣,就明确告诉下级一个信息:要想获得升迁必须通过多次“考试”,写好每一份答卷,靠绞尽脑汁向上跑关系不行,把功夫下在届末考察的“一锤子买卖”上也不行。这样,可以督促他们认真对待、随时准备每一次“考试”,从而时时刻刻注意提高素质,廉洁勤政,对人民负责,正确行使权力。其次,加大考察“密度”,特别是及时进行对重要事项、重大事件的跟踪考察,可迅速、准确地“敲定”每个班子及个人的实绩和是非功过,积“小考”为“大考”,防止因干部考察滞后所产生的“模糊”、“淡化”效应。另外,上一级领导勤于考察下面,有利于掌握各地干部情况,获取有关干部人事信息,拓宽干部工作的视野,更及时、更准确、更从容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怎样改一次性“大考”为经常性“小考”?山东的做法是:通过年度考察、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巡视、领导干部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增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与管理监督。每年第一季度,他们要接受年度考察;遇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省委组织部将及时跟踪,了解他们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负责精神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省委组织部与省纪委联合派出的巡视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他们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调整离任,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每年还要对部分省直部门、省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这些措施切实可行,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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