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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能促民办教育跨多大一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 09:11 中国经济时报

  编者按:

  在很多人看来,《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给民办教育人吃了“定心丸”和“强心剂”。在10月12-14日举办的2003全国民办教育发展论坛上,专家普遍认为,《促进法》的实施只是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一个开端,民办教育的发展仍然面对诸如合理回报如何界定,生源如何正常保证,师资如何留住等诸多难题,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

  本报记者 赵瑾

  合理回报:度有多大?尺有多宽?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那么何为“合理回报”?由于细则尚未出台,合理回报的尺度成了民办教育工作者心中一杆没有砣的秤。民办教育工作者及专家们呼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否则,不仅可能会贻误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时机,甚至可能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形象。

  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小娟分析认为:从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定可以看出,取得“合理回报”是有条件的:一是取得回报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什么是合理的范围内呢?就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回报,有“度”的限制,不是随意的,这个“度”是由政府规定的。二是取得合理回报前先要将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和国家规定的必须提取的费用,比如公益金、公积金等扣除后,有了结余,再从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没有结余也就谈不上回报了。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联谊会主席陶西平则认为,民办教育的合理回报与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正确区分和理解。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含义:第一,不是不得营利,他的营利应该主要用于继续发展这所学校,在这种原则下就被认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就是关于回收办学投入的问题,回收办学投入与营利是两个概念。回收办学投入这块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规定,办学者拥有学校自己所投入部分的产权,同时他可以取得回报。比如,他投入了1000万,他想通过学费收回这1000万,这个概念是不准确的,而应该是他拥有这1000万资产的产权,即使他一分钱都不回收,这1000万的产权还是他的。所谓通过学费收回1000万,其实是他赚的。现在有部分投资者是贷款办学,他需要还贷款,所以需要取得合理回报。如果在投入了学校发展基金等各项发展需要的资金之后,所得的金额可以视为对办学人的鼓励、奖励,不被视为是办学人的营利。”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耿大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合理回报非常重要,让投资人有安全感,投资人投资到教育上的财产还属于投资人所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以后,投资人可以放心的将大量资金注入到学校。而过去的规定是如果办学失败,所有的资产由教育主管部门来分配,跟投资人没有关系,如果由教育主管部门来分配,这笔钱是不是用于教育,很难保证。”

  他同时表示,作为投资人来说还有一种担心,因为国家没有硬性规定,民办学校要拿出赢余的百分之多少投入到学校继续发展中去,但是国家有各种指标去考核学校,达不到指标,政府可以亮黄牌、红牌,甚至让学校关闭,所以投资人必须得投钱。

  “而对于合理回报,虽然他们的结果可能都是拿到一笔钱。作为企业来说,他是以营利为第一目的的。但是办学是公益性事业,办学支付了各种费用之后有一些赢余和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合理回报是对投资人投资和劳动的一种肯定、鼓励。”

  从可持续发展来看,陶西平认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是市场调节的,如果他不注意教育质量,那么他的持续发展就没有了动力。现在部分民办学校倒闭的原因大多数就是不注重教育质量;如果出现了一次性的类似于诈骗形式的收费,则是完全违法的,教育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惩处。”

  据了解,目前,教育部已经拿出了一个草案,国务院正在就这个草案进行调研。陶西平表示,就当前情况来看,这个细则以后将以条例的形式出现。

  民办巧妇难为生源之炊

  “有无充足生源,能否招到一定办学规模的学生是民办高校的第一条生命线。”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的程志翔说了句民办教育切肤之痛的话,“从理论上讲,民办高校的生源似乎不成问题,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全国15%,江苏也不过20%。1998年我们第一次招生时根本不成问题,有些学生还挤不进来,但随后几年生源就很紧张。”

  为什么民办高校在火爆了几年之后,出现了生源短缺的问题呢?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叶之红向本报记者解释了其中的原由:“影响生源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口因素,由于计划生育制度的实行,使得我国目前的人口增长速率在下降;第二是可支付能力问题,由于民办学校相对于公办学校来说,收费要高很多,高昂的学费把许多学生挡在了校门外。”

  作为民办高校负责人的程志翔从这几年的办学得失中认为,制约民办学校扩大生源有其内在因素。

  “民办学校的市场意识还不浓,对教育市场缺乏深入定量的调研,在专业设置、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盲目性。”

  首先是每年能进入纯民办高校的学生总量就难于掌握。对纯民办的普通高校来讲,学生是从国家统考的专二类考生中录取,这阶段的学生到底有多少?而这其中又有多少学生会被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走?我们经常只能做些定性分析。

  其次是专业设置,如何与当地的经济紧密结合,培养就业率、满意率高的学生还远没有解决好。民办高校创建初期由于资金投入等因素,往往设置一些管理和偏文的专业,导致专业雷同,缺少特色,不受社会欢迎;同时整个学校和社会的联系还不紧密。产学研结合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是收费标准,现阶段纯民办高校的运行费用全部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并且除了教育成本以外还要保证逐年回收投资和举办者的合理回报。所以,民办高校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必须有赢余,要兼顾到学生、家长、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多方利益,研究市场能接受的合理价位和我们能承受的教育成本。

  另外,民办学校招生的思路和方法需要改进。就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来讲,当前最重要的是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多元的办学体制、多层次的办学结构、不同的收费标准造成了当前对生源的不平等分配。在这方面,纯民办普通高校明显处于劣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大体上测算最后留给纯民办高校究竟还有多少生源,避免过度的无序竞争。

  他建议,要从审批公办高校、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和纯民办高校的数量上给予控制,对名牌大学办各种各样学历成人班进行控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所有办学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尽管招生形势不容乐观,但叶之红表示,民办教育扩大生源还是大有希望。首先,我国的人口高峰出现在80年代,这就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其次,虽然民办教育的生源在下降,但是生源的可支付能力在提高。作为民办教育者来讲,扩大生源最关键的问题是民办教育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优势优质服务,这样才能有市场竞争力。

  北京人文大学执行校长王国强则认为:“生源问题,是民办教育目前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扩大生源没有诀窍,首先就是要诚信办学。个别民办学校在做广告搞宣传的时候言过其实,对整个民办学校的形象都造成了损害。社会上对民办学校还没有转变认识,对民办学校没有很好的认同,所以民办学校自身一定要做好。其次,还要在提高学生就业率方面下功夫。民办学校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引入企业代培人才机制。再次,就是要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在师资力量的选择方面应更注重教育专业化的发展。所以择师不一定是著名老师,而是选择在各个领域有良好的教学经验并具有一定从业经验的老师。”

  北京私立汇佳学校校长王家骏认为,“扩大生源首先是办学必须符合社会需要,符合市场需求;第二,民办学校一定要办出自己的特色。”

  西安思源学院院长周延波则提出解决好学生就业问题是民办学校生源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个工作做好了,生源的可持续性及学校的知名度会一日千里。

  后顾之忧难为教师流动?

  教育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强、速度快,青年教师比例较大,对老师只使用不培养是民办学校的通病。据记者了解,民办中小学校的教师队伍构成主要有三部分:一部分教师是从公办学校退休后被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另一部分是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还有一部分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的教师。民办学校师资力量匮乏成为民办学校发展壮大的心头之痛。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耿大玉认为,要考虑公办学校的教师流动到民办学校之后,他的待遇,他的后顾之忧如何解决。“教师在公办学校时,他们福利、待遇是稳定的,退休之后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健全的,他们流动到民办学校之后,不是享受公办学校那样的事业单位福利待遇,而是享受企业的福利待遇,这样就没有过去稳定,教师就有后顾之忧。”

  陶西平认为,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之后,解决民办学校师资力量匮乏的最终出路就是加强教师在各学校间的有序流动。

  “教师流动问题,不仅存在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也存在于公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之间。教师的流动,取决于这个学校是否有良好的声誉,是否利于自身的发展,是否有良好的待遇。教师的流动本身也是学校之间竞争的结果,提高自身的社会声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自身待遇的过程。”

  陶西平认为,教师的流动应该建立一个机制,现在主要的问题不在于大量的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目前主要的问题还是公办学校的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还很困难,所谓困难的原因就是民办学校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现在国家也没有允许公办学校的教师个人公开自由的向民办学校流动,但今后这种流动应该是有组织的流动。原有的规则、管理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个人不赞成不允许流动这个规定,因为没有流动就没有竞争。我国目前在教师流动方面的规则还不是很健全,最近温州市政府出台了教师管理条例,他们就试图使教师的流动能够规范化、法制化,我觉得这个意图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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