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检珠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银行业务,同时也便于商业银行对居民储蓄和个人结算业务的管理,于9月施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将居民银行账户分成两类:一类是储蓄账户,另一类就是个人结算账户。按照《办法》规定,个人用于缴交水、电、话、气诸费的资金往来都应通过结算账户进行。在此之前,市民开立的都是储蓄账户。对此,办法明确:个人
如需开立结算账户,既可重新申请,也可在已有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银行申请确认为结算账户。
但是,自从《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广州市并未出现市民争相开办结算账户的场面。市民普遍反映,两类账户分立,不仅没有能给老百姓带来方便,而且造成了“一人多户”的麻烦。同时使银行管理成本上升。
事实上,在《办法》出台之前,随着科技手段日益发达,许多银行推出了集多种金融服务于一身的金融产品,如一卡通、一本通等,一方面给老百姓带来便利,另一方面也促进了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但是,《办法》的实施,人为地把储蓄业务和结算业务分开,对此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以一卡通为例,原本可以提供储蓄、银证通、转账交费、代发业务等多种服务,但根据《办法》规定,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不得转账结算。显然,如果银行将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账户,转为个人结算账户,那就意味着,一卡通将变为结算账户,其原有的储蓄功能不复存在。反之亦然,如此而来,一卡通的功能就大打折扣。
个人账户“一分为二”之后,银行的账户数量上升,成本随之增加,同时,个人的收入集中在结算账户,要想定期储蓄,就必须从结算账户中取出现金,再存入储蓄账户,这无疑增加了银行的工作量。考虑到目前一般老百姓用于转账的资金数量毕竟有限,如果在结算账户上资金余额较大,则可能造成浪费;如果在结算账户上只保留很小的余额,几乎是空账,则无疑将增加银行的管理成本,同时,由于老百姓每次小额的支付都要通过储蓄账户转入结算账户再进行支付,显然,这不是方便而是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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