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仍是国企改革产权派的观点和主张。产权派认为国企改革的关键在于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所有者代表不明(即产权主体缺位),从而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及效率低下等诸多国企病。
从这一派对国有企业产权的态度划分,又可分为温和派及激进派。温和派的主张就是上面那一种,他们承认国有企业的产权是问题之源,但主张通过对委托代理环节进行完善,
克服所有者缺位所带来的问题。可以将其概括为代理环节完善派。激进派则认为国有企业由于产权安排上的特点,它们天生就是低效的,而且与私有产权及市场竞争格格不入。因此,应该彻底废除公有制产权,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造。这种改造包括公司股份制改革、上市、出售等等,甚至有人提出了完全的私有化。
由于激进派的主张在操作上比较简单,希望一招能解决所有问题,同时也由于相关措施的不彻底,结果按这一主张进行的相关改革成效甚微,不管当事人怎么辩驳,这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不仅没有解决已有的问题,而且还衍生出了许多其它问题,目前的股市就是明证。也正是由于这一思路受挫,因此,国企改革不得不转向温和道路。
但是温和道路相对要复杂许多,需要更多耐心。就拿国资委这个机构来说,它首先就要处理好由自己引发的三个问题。首先是如何确定自己的性质。由于国资委接受国务院授权和委托,向国务院负责,因此,它起码应是一个部级机构。而且其负责人为主任头衔,享受的应是干部待遇,适用的是干部编制。但与此同时它又是出资人代表,直接管理着196家国有大型企业,这又表明它是一个股东代理人,一定程度上又是一个企业或公司。它到底如何确立自己的身份及各种身份应占多大比例,确实是个难题。
其次,与这两种身份相对应,它在实践中如何将自己分开为行政管理部门及所有者代表处理各种问题,几乎是一个难以操作的课题。虽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将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和不错位,但要实现这一抽象原则并非易事。国资委的基本职责是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但怎样管却是一个细致复杂的问题。比如,像选拔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这样的事,是否属于它的责任范围?这是不是行政管理部门的事?而且,即使是股份公司的所有者,也难以如此行事,更何况国资委只是一个所有者代表?
最后,国资委如何使自己的行为与其它已有的法律规定及部门相协调的问题。此次的企业高级经理人员的选拔,明显是一个具争议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哪种规定的效力更高及如何协调的问题就突显出来了。
因此,国资委目前面临的难题其实是在国有产权制度安排下无法避免的。只要有一个抽象及不可琢磨的国有产权主体存在,即使是将这一主体显化,行政主体与产权主体二合一的“连体”仍无法分割,这是与国有产权俱生俱灭的,也是国企改革绕不过去的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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