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北京)
农民的身份特征正在打破
农民是一种身份还是一种职业?细究起来,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按理,农民和工人一样,只是一种行业的分工罢了。可实际上,在当下的中国,农民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
多的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会组织方式、一种文化乃至一种心理状态。
不过,这一情况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据新华社报道,在中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地区,正涌现出一个日渐扩大的职业农民群体。所谓职业农民,顾名思义,是指把务农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就好像老师把教书作为一种职业一样。与职业农民相对的则是传统农民。根据美国人类学家沃尔夫的经典定义,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他们是身份有别于市民的群体;而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
封闭的农民与开放的农民
沃尔夫对传统农民和职业农民的定义实际上道出了两者的最大差别。传统农民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身份农民,它强调的是一种等级秩序;而职业农民更类似于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它是农业产业化乃至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职业类型。两者的差别,按照一些学者的论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传统农民是“世袭”的,具有强制性,不可选择性;而职业农民是由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自我选择的,具有自主性。其次,传统农民难以流动,具有封闭性;而职业农民既可以是本地人员,也可以是外地农民、城镇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开放性。
再次,传统农民对于经营素质、科技知识、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条件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几乎没有什么约束;而职业农民在经营素质、科技知识、劳动技能、管理经验、资金投入等方面或某一方面则必须具备良好的条件,具有很强的约束性。
职业农民有了更多权利
事实上,在长三角地区,活跃着两类职业农民:一类职业农民大多是本地人,另一类则主要来自邻近省市,他们是“季节性”的职业农民,遇到农忙时节就会来到农村劳力短缺的江浙帮助播种、收割,并因此而得到“务农工资”。与传统农民相比,这些职业农民因掌握有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的市场经营能力,因而更能适应和推动农业的产业化发展。这是职业农民兴起的第一个意义。
职业农民兴起的第二个意义是,农民有了比过去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利。理论上说,农民要成为一种职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重要条件:一是农民这种职业是由经营者或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并能够充分就业、自由流动;二是从事农民这一职业的人员能够取得社会平均收益;三是从事农民这一职业的人员能够得到公正的社会待遇。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个条件。
土地与户籍制度需要改革
但仅仅让农民可以自由流动自主择业,这只是走向职业农民的第一步。要想使职业农民成为农村的主流职业,还必须做到在城乡之间,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体制等一系列社会管理体制基本一致。此外,现行的土地制度也是形成职业农民的一大障碍。
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始终绕不开两个问题:一是农民权利的提高,二是农业人口的减少。职业农民的大量出现,既是农民权利提高和农业人口减少的结果,同时将又为最终解决这两个问题准备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农民成为一种职业时,也就是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社会更加进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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