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公司董事长曹和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程秀茹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2.2财务资料
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03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由于资本公积和股本增加,使公司总资产、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度期末增长,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2.2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 续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37251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针对商业经营相对较淡的特点,公司确定可行的经营目标,并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营销活动。一是开展了品牌营销,信誉促销活动。充分发挥商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双重优势,提升经营档次,增强销售吸引力。二是开展了厂商携手,联合促销活动。与长虹、TCL集团、创维等知名企业联合开展了家电商品的促销活动,极大的激发了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使家电商品的销售大幅度增长。三是抓住节日市场,创造商机。策划了教师节、中秋节等节日的系列营销活动,做活、做火了节日市场。由于采取上述措施,有效地激活了淡季市场,实现了淡季增销、增效的目标,取得了销售、利润同比增长的良好业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9%。实现利润1,0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5%按可比指标计算。实现净利润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7% 按可比指标计算 。
3.1.1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实现125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13.92%,较前一报告期下降8.68%,原因为本期商业经营相对较淡。其他业务利润实现157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3.10%,较前一报告期增长20.93%,原因为:公司对经营结构进行调整,相应扩大租赁经营。
3.1.4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3年2月10日,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三届十次监事会根据财政部财会(2002)18号文,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具体详见2002年度报告之十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二、20)。根据这一会计政策变更,本报告期对2002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3.4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董事长:曹和平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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