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胶事件再挫兰生股价 双方以法律武器针锋相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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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 06:1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吴涛 近期备受媒体关注的“琼胶事件”又有最新进展,兰生股份于10月13日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而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16日也在其网站上针锋相对地表示,保留追究兰生股份法律责任的权利。 兰生股份(600826)16日公告,兰生股份全资子公司兰生股份浦东公司受兰生股份委托,于2003年7月28日起到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橡胶。至9月,投入批发市场的资金急剧放大。经了解,兰生股份发现,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的《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违反了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禁止性规定和现行的《GB/T18769-200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由浦东公司代理兰生股份与海南橡胶市场签订的《入市交易协议》格式合同约定了上述以期货投机方式进行交易的条款,同样违法违规。 公告表示,公司就与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纠纷已于10月13日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批发市场、兰生浦东公司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批发市场、浦东公司价值人民币62180.62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同时公司预计今年1至9月份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将有50%以上幅度的下降。 而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16日中午在其交易网站上郑重声明:兰生股份于2003年10月16日所发的公告,对这起交易事实的陈述有违真相,对海南橡胶市场合法性的否定性判断,极其武断和不负责任。海南橡胶市场认为,兰生股份滥用诉讼的行为已给市场的正常交易、结算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市场将依法向受理法院提出管辖和查封异议,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兰生股份法律责任的权利,以挽回兰生股份恶意诉讼给市场造成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法性问题以及兰生股份投机操作的违法性问题。根据今年7月8日起实施的新版《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2003年修订版),规范实际上禁止批发市场从事变相期货交易,并对2002版中带有明显期货交易痕迹的字眼、字义和规则都已经修改或取消。而据媒体报道,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有关人士称,该市场尚未接到新标准实施的通知,其现行交易规则未按照新规范进行修改,仍在进行“准期货”交易。因此其“合法性”受到了兰生股份和部分市场人士的质疑。同时分析师注意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到今年9月22日(“琼胶事件”发生后)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GB/T18769-200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国家标准发布实施”的消息,相关媒体在此之后纷纷引述。 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授权律师发出声明指出,怯捎诶忌煞莩坎晒阂⒘耸谐〗桓钗;谐「萁灰坠芾戆旆ú扇〈胧┗饬朔缦铡:D舷鸾菏谐∠蛴泄孛教逄峁┑氖槊娌牧铣疲?月10日至12日,兰生股份在短短三天时间内通过该市场的交易平台,采购12月份交货的橡胶40余万吨,使该市场12月的订货总量达到50余万吨。而目前国内全年的天然橡胶产量只有40余万吨,以市场的仓储、物流配送能力要保证50万吨合同的履约是不可能的。 分析师认为,此次“琼胶事件”充分暴露了“准期货市场”的监管和法规建设等问题,目前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金融创新在不断摸索前进,但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建设却明显滞后,或者即使建立但无法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给了部分市场投机力量打“擦边球”的机会。 受此消息影响兰生股份16日以5.25元平开之后,股价一路下挫,最低探至484元,收盘报4.90元,当日跌幅达6.66%。“琼胶事件”发生后兰生股份股价的累计跌幅达到26.2%。 (作者单位为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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