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在北马路1号海关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爱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股权收购比例的议案》。
监事会经研究作出以下决议:
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为了广东万基药业有限公司的更好发展,充分调动该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留住该公司优秀的技术人员和营销人才,将其持有的广东万基药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留待作为对广东万基药业有限公司管理层和优秀人员的激励期权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提议。
监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中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收购广东万基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75%降低为55%。该部分股权作价4,500万元,由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该交易价格是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沪众会字?2003?第1193号专项审计报告和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沪万隆评字?2003?第34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作为定价依据的。
与会监事认为:以上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十月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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