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琳
据报道,某市物价局新近出台了一项规定: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饭店,都必须启用物价局制订的“新式菜谱”,否则将被处以罚款。此规定一出,即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政府职能部门管饭店的菜谱,这的确是件闻所未闻的事。
其实,类似上述的做法时下不乏其例,很有必要加以剖析。政府部门什么都想管,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使然。这种过细过宽的管理,反映出政府部门职能上的“错位”和“越位”。你说推行“新式菜谱”,是为了防止饭店欺诈;但饭店经营完全可以依靠市场和法律机制来优胜劣汰,规范行为,用不着行政力量来干涉。
笔者曾听到过一位县里干部发牢骚,说这也不让管,那也不让管,还要政府干什么?持这种心态,说明思想观念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毫无疑问,市场的完善、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运作,政府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和职能的不断转变,是经济腾飞的基石。市场经济不是要削弱政府的职能,而是要求政府强化职能。可以肯定地说,市场越发展、越完善,政府展现身手的舞台就越宽阔。问题的关键是,政府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媒体曾报道过浙江省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抓经济工作的经验,很有借鉴意义。其核心是“有退有进”,即凡是市场能办到的,政府决不代劳,该退的职能一定要退出来;凡是市场失灵的,政府决不退缩,该强化的职能一定要加强。在一“退”一“进”之间,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那么,政府的职能到底在哪里?用经济学家的话说,政府是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者、社会“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对政府的职能,经济学家还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只建灯塔,不造渔船”,即政府应该管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提供各种优质服务,营造优良宽松的发展环境,而不该直接插手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如果政府事无巨细地对经济事务大包大揽,纵然有一千只手也管不过来。更让人担心的是,这样做,不仅会混淆“裁判员”与“运动员”的界限,破坏市场经济规则,而且往往事与愿违,吃力不讨好,甚至会诱发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应该遵循这个基本原则。
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必然要求,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这个要求显得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重要。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莫要当“千手观音”啊!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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