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继红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2003年二季度上半年中国石油化工行业景气分析报告》表明,2003年上半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创历史最高水平。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两高一降”,即高增长、高效益、亏损下降。
报告称,石化行业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改观,主要表现为,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亏损企业亏损额明显下降。产品结构继续改善,产销衔接良好,存货下降,销售利润率提高,流动资金周转率加快。
据了解,上半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经济指标居全国工业首位,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的15%,销售收入占13.6%,实现利润占24.7%。
该报告课题组专家周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入世贸组织前,我国是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据统计,自1979年至2001年底,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485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461起,保障措施调查24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了我国约160亿美元的出口贸易。
仅2001年,就有17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6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比2000年增加55%,其中反倾销55起,保障措施12起,涉案金额十几亿美元,创历年最高纪录。
周豫介绍说,入世一年多,尽管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快速的增长,但贸易摩擦仍是制约我对外贸易发展主要因素之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数量和金额居高不下。
2002年,共有18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60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10多亿美元,其中反倾销42起,保障措施18起,包括3起特别保障措施。去年对我国立案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印度。美国对我国立案调查14起,其中特别保障措施2起。
据统计,印度对我国立案调查为13起,其中1起保障措施,1起特别保障措施。在印度的带动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阿根廷、南非等,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明显增长。
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给我国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如欧盟对我国甲酚生产企业的核查,加拿大对我国黄原酸盐生产企业的核查,印度对我国碳酸钾生产企业的反倾销案,以及碳酸钡、聚乙烯醇等反倾销案件。
在国内,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电子、通讯、汽车、化学建材和轻纺工业拉动下,化工产品国内市场需求旺盛,合成材料等产品只能满足需求的一半。但国外化工产品供过于求,日、韩、美、欧盟、沙特等外商抢滩中国市场,相互压价,造成低价倾销或变相走私,损害我国企业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倾销和反倾销的争斗是长期的,甚至是激烈的。
从1999年至今,我国反倾销立案21起,其中涉及石化产品16起,占全国立案总数的76.2%;2002年我国反倾销立案8起,其中石化产品7起,占全国立案总数的87.5%。目前,丙烯酸酯、聚酯薄膜、二氯甲烷、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等5起案件已经终裁胜诉。邻苯二酚、苯酐、己内酰胺等初裁有损害,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4起。聚苯乙烯、饲料级L-赖氨酸被裁决有倾销,无损害,终止调查。其余聚氯乙烯、苯酚、丁苯橡胶、TDI和MDI等5起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有关专家称,企业提出反倾销后,对低价倾销产品进口有一定的遏制作用,初裁和终裁胜诉的倾销产品普遍价格回升,我国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如二氯甲烷的价格从立案前的3000元/吨上升到目前的4500元/吨,市场由无序竞争到有序竞争,开工率从70%上升到100%,产量增加23%,销量增加46%。
据悉,苯酐的价格从立案前的4800元/吨,上升到目前的7200元/吨,企业产量增长13%,销量增长18%,利润增长31%。丙烯酸酯的效果也相当不错。反倾销带来的好处是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也促进了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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