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薇)继辖区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率先达标后,杭州特派办昨日又和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召开了国内首次专门针对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的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70多位独立董事和杭州特派办辖区内55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杭州特派办还向辖区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加强和完善独立董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杭州特派办主任王宝桐在会上表示,虽然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的时间较短,但还是显现了初步成效。首先,因“不同声音”的出现,改善了公司内部权力失衡的状况,使“橡皮图章”现象有了初步改善;其次,加强了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督;第三,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具有表决权和专业性,从而有效填补了监事会监督的盲区;第四,加强了对重大关联交易、资金往来、资产重组和对外投资等事前和事中的监督。
王宝桐要求,各公司在2003年底前制定或完善专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责任义务和工作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公司在2003年底前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必须对重大关联交易、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对外担保、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重大资产重组等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须在任职后一年内获得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相关证书。特派办将联合上市公司协会建立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进行考核,促进其勤勉尽职。
据悉,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还下设了独立董事委员会,其宗旨是加强独立董事的自律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等;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独立董事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制定职业操守,收集和传递上市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奖惩制度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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