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病不去医院,自己到药店买些药来解决问题,这样的做法正在老百姓中渐成风气。但是专家提醒患者,不是什么病都可以自己解决的,自我药疗切不可掉以轻心。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药品逐步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大小药店如雨后春笋般到处涌现。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不过两公里长的路段,药店、医药超市已达到12家,其中多半都是近年来“冒”出来的。一位名叫王琼宁的中年妇女,手提一大袋刚从一家
医药超市买来的药品,笑着向记者说:“现在买药,和买粮食、蔬菜、百货一样方便。”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常委、广西药学会副理事长吴闯说,有点小病小痛,不一定都要到医院排长队候诊、拿药,自己直接到药店买些药来治一治,未尝不可。但实行自我药疗一定要小心谨慎,大意不得。
自我药疗如何才能保证安全有效呢?吴闯强调,第一,老百姓到药店买药,药店的执业药师和店员要担当起“小医生”的责任,对购药者给予指导,帮助病人判断用药是否合适。第二,可以自我药疗的疾病是有范围的,是指那些自己可以作出比较准确诊断的“小毛病”。但对那些重大疾病、疑难杂症就不那么简单了,比如高血压、高血脂、急性腹痛等等,不可想当然地自我诊疗。即使是“老病号”,也不能轻率地自己给自己开药,应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对症用药。小孩、老人和孕妇用药,更要慎之又慎。
另外,自我药疗还要注意时间限制。吴闯提醒消费者,在用药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服用。为安全起见,国家审定的非处方药的说明书中,一般都会用黑体字标明最多服用天数。比如,解热镇痛药,最多只能吃3天,如果3天后症状仍不缓解,就应去医院找医生。即使是感冒药,最多也只能用7天。如果你发高烧达到40度上下,更应该赶快到医院就诊,耽误不得。用药不仅要注意时限,还要注意其副作用、不良反应等等。据调查,现在消费者中真正能读懂说明书的,仅占20%多。这不仅由于部分消费者受文化水平的限制,而且还因为一些说明书写得过于专业不易懂。因此,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要写得科学、易懂、详细、准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药疗。
吴闯对消费者到医药超市大包大包地购药很不以为然。他说,买药过多,储藏是一个大问题。而且药品存放超过一定期限,就会失效变质,不能再用。作者:衡志诚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0-1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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