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分析
对于面临生存窘境的券商来说,通过发债来缓解燃眉之急,无疑是“及时雨”和“雪中炭”;从长期来看,通过发债也可以改善证券公司的融资结构、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002年度,据证监会官方统计,全行业亏损37亿元。券商业务成交量严重萎缩,赖以为生的经纪业务也出现大面积亏损,自营和委托理财业务更是回天乏力。而券商采取减员、降薪等削减人力成本的手段,短期内难见成效,业内人士预计,2004年起,将有一批券商面临破产危机。
到了2003年,证券市场行情更是日益低迷,以上证报8月份券商综合业务价值量统计显示为例,8月份券商经纪、投行业务等传统业务全面萎缩,券商当月的名义收入仅为11.76亿元,比7月份减少了35.6%。其中,券商赖以生存的经纪业务名义收入降至8.62亿元,较7月份缩水35%。按照这一收入状况计算,全国2800家营业部的平均名义收入仅为30万元。
从当前形势分析,随着券商固定佣金制的取消、保荐人制度的行将引入,证券市场日益规范对原违规业务的约束,央行对资金结算实行“五号令”,看不出任何对券商盈利改善的机会。
一位券商老总对记者表示,证券公司现有的盈利模式已经运转了十多年,原来是依托经纪、投行、自营三大业务收入,现在基本没变,虽然增加了资产管理,但收入相当有限,证券公司到目前为止仍还摆脱不了“靠天吃饭”局面。
在原有收入下降的同时,证券公司并没有新的收入来弥补。该老总还表示,随着WTO进程,国际券商将进入中国市场,很可能会抢夺中国本就不多的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国内证券公司越来越被边缘化。
因为债券并不是股权,那么就形成这样一个关键的问题:券商发债融资之后,是否就一定会取得比3.9%更高的投资回报呢?如果风险控制不严,判断失误,券商发债有可能给券商造成更大的亏损。
据记者了解,券商发债的用途很大一块是在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相当一部分将用于填补以前挪用客户资金缺口、化解历史不良负债上,这样的用途又有何盈利模式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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