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企业注册门槛偏高、一些人不敢去办照的情况,广州市工商部门近日制定的“十个放宽”政策,放宽了对企业注册资本、办理证照、年审项目的限制。此外,对企业的经营范围将不作具体规定,除章程规定有经营期限的企业和联营企业外,其他企业在注册登记时,不再核定经营期限。就此问题,吕翔云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广州市工商局制订的“十个放宽”政策,具体都有哪些?
吕翔云:这“十个放宽”是:1.放宽注册资本的限制;2.放宽对出资形式的限制;3.放宽对专项审批的限制;4.放宽对集团有限公司和连锁经营的限制;5.放宽办理证照、年审项目的限制;6.放宽对企业登记事项的限制;7.放宽对部分企业设立条件的限制;8.放宽对民营信用担保公司登记条件的限制;9.放宽对市场开办登记的限制;10.放宽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限制。
记者:注册资本问题,过去是经营者注册登记的一个高门槛,很多想登记经营者,往往因为注册资金达不到要求,不敢去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现在,你们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吕翔云:注册资本以前是投资者办公司的“一道坎”,然而新规定对投资者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时资金一次缴付有困难的,允许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金可放宽到法定资本金的15%,最低不得少于3万元;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须追加至50%以上,3年内全部到位。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前,公司须按注册资本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在过去注册登记中,经营者的一个条件不具备,都会被工商部门拒之门外,实行“十个放宽”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吕翔云:现在,我们已经改革了登记办法,有前置审批项目的,仍可先领营业执照,按照新规定,企业设立登记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其他前置审批项目均改为后置审批。对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工商部门可先核发用于筹建的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以方便企业办理银行开户、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等有关事宜。
此外,取消对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广告审查员资格、广告专业技术资格、经纪人从业人员资格、商标代理人资格的核准。商标、广告、合同以及法定代表人等专业培训,不作为企业开业、年检、评比以及有关许可证核发、年审的条件。
在经营范围上,除规定外不再核定经营期限,投资者或其委托人可凭身份证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在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试行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时不写具体经营项目事项,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可自行组织经营”。其他行政区域可按经营范围的大类注册登记。除章程规定有经营期限的企业和联合企业外,其他企业在注册登记时,不再核定经营期限。
经营者的经营条件有欠缺时可不可以先开业呢?吕翔云处长说:非关键条件的欠缺可以先开业。对创办科技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归国留学人员及大学毕业生创办各类企业,其开业的非关键条件尚有欠缺,但在一年内能够完善的,可先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并按正规企业实行预备期管理。作者:马健资料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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