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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华强集团的改制是广东省国企二次改革的一个试点内容,根据广东省经贸委起草的《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决定对已经运行了三年的省属国企加快整体改制步伐,该函件已经省政府批准。而在改制后,省属国企将由目前的24家减少为18家。
记者拿到了这份由省经贸委起草的文件,发现其有几个方面的突破:
1.明确表示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其中特别指出省属国有企业中的国有产权可全部或部分以协议或通过拍卖的方式实行有偿转让、出售,转让或出售给本企业内部经营者、管理技术骨干和职工。
2.明确规定了股权转让的一些优惠条件。如省属国有企业采取向内部职工转让股权方式改制的,资产定价可给予不超过评估值10%的折让。职工认购股份可采取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可给予不超过10%的优惠。
3.明确对改制后职工的补偿。如原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4.明确了权力归属,如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原省政府管理的领导班子职务自然免除。对国有股全部减持的改制企业,省政府不再管理董事会、经理层领导班子,省经贸委不再委派监事会主席,省财政厅不再委派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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