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10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四届四次董
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及授权共计1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贵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方案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方案报告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充分讨论,提出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现任命如下:
1、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何贵品先生、独立董事杜厚文先生、独立董事郭春亮先生组成,并同意由独立董事杜厚文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刘国山先生、董事张国玺先生、独立董事郭春亮先生组成,并同意由董事张国玺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董事李风春女士、独立董事郭春亮先生、独立董事牛新华先生组成,并同意由独立董事郭春亮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江建林先生、独立董事魏杰先生、独立董事牛新华先生组成,并同意由独立董事魏杰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制设立新疆屯河和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以所属和阗果业分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1980万元与控股子公司新疆屯河华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河华新″)于2003年10月8日签署了《关于合资组建新疆屯河和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阗果业″)的协议书》,和阗果业注册资本拟为2000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9%,屯河华新以现金方式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屯河华新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屯河华新98.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3.16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
拟出资的资产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果业分公司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西正衡评报字?2003?055号)评估确认,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
本次改制设立新疆屯河和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后,本公司所属的和阗果业分公司将被注销,新成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便于更好地开展对外合作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资产状况,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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