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对于跨国公司非常关心的中国吸收外资政策是否有变的问题,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胡景岩10月9日在第四届北京朝阳国际商务节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吸收外资的政策始终保持稳定性、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胡景岩表示,中国仍然需要给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他说,世界上各个发展中国家对吸收外资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但从长远看,内外资企业的差异会靠拢,这是长期、渐进的过程。
胡景岩说,近几年来,中国吸收外资的政策是有一些变化,但这是中国加入WTO后,为使相关的法律、法规更符合国际规则、更有利于投资者所作的修订。加入WTO后,中国修订外经贸方面的法规有2300件,其中涉及到外商投资的法规有五六百件。
胡景岩说,中国鼓励外资进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流通领域。今后的方向是,允许或鼓励外资在主要城市设立现代化物流中心。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高新企业,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多发展配套产业。
胡景岩指出,外资并购国企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外国公司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到中国,有着广阔的市场,不管是股权并购还是资产并购,中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中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具备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对国有企业的改造采取了很多方法,而且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在技术、资金、管理、企业经营机制方面面临着突破问题。
胡景岩透露,允许外商在中国设立合资或独资采购中心的相关政策已经协调好,近期就会出台。这种新的方式对零售企业扩大出口采购提供了方便,同时对于一些大型的生产性企业,他们在中国可以采购更多的工业产品进入到国际市场,进入到他们的配套网络。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扩大中国的出口,进一步扩大吸引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投资和采购,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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