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明浩
从10月1日起,河南郑州正式启动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凡在市区销售的蔬菜,必须是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获国家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可优先进入郑州市场。
根据《郑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准入首先从蔬菜开始,并逐步向肉、禽、蛋、鱼、瓜、果、奶等农产品延伸,今年底全市上市的农产品质量将达到食用安全标准,到2005年底达到无公害标准,并进一步向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
具体措施将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郑州市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定点基地,应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上市前的质量安全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接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检;郑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业零售单位和食品加工企业等应建立自我检测机制,对其销售或加工的农产品进行自检,主动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外地进入郑州实施市场准入的农产品,首先要通过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首次进入郑州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为确保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郑州将在全市推行不合格农产品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该市农业部门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对检测出的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予以查封、扣押,并进行无害化销毁;对造成危害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郑州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劝其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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