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栗新宏
因杨斌、周正毅事件的发生,民营企业家的整体形象无疑是工商界的一个焦点。9月30日,在京西宾馆举行的“2003年中国民营企业文化论坛”上,众多与会工商界人士和民营企业家呼吁,目前民营企业家生存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制度环境迫切需要改善。
“对富豪事件极度敏感,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说,目前一些个别事件的发生,被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是民营企业家“原罪”的典型表现,是应该遭到反驳的。我国民营企业成长的过程,也是相关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其间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民营企业迫于无奈摸索前进,其中难免有些行为不在当时的制度范围内,不应该称作“原罪”,社会应给予宽容和理解。
《中华工商时报》总编黄文夫说,在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的富豪正受到全方位的质问,从第一桶金是黑是白,到财富膨胀过程中的交易,再到富人是否有起码的社会责任和守法意识等。相当多的社会公众对民营企业家的“创新和冒进”持批评和否定态度,认为他们是钻制度的空子,与腐败密切相关。
这一点在不久前发表的《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研究报告》两项民意调查显示,对“现代社会主要靠企业家推动”的说法,持反对意见的高达63.8%;对“少数人先富起来对社会没好处”,不同意的只有19.1%。
黄文夫说,这种“仇富”心态的逻辑基础有误,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打破平均主义”、让“一部分先富起来”,通过拉开差距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浙江德力西总裁胡成中认为,倡导良好的社会财富心态要充分处理好,先富与后富的辩证关系。社会的发展证明,财富永远不可能均衡地分配到每个人手中,用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就是财富的二八定律。建立良好的财富秩序,建立财富保护制度和法律,应使财富充分地承担社会责任。
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黄文夫认为根本在于制度的不完善,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行为经济化、利益化,在制定商业法律时带有垄断性和歧视性,甚至制定相互矛盾的法律,这就造就了一个法律的灰色地带,国企和民营企业在经营时不得不在这一灰色地带找漏洞、钻空子。
四通集团董事长段永基说,如果说杨斌和周正毅事件是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偶然事件,那么可以认为是某些人或某类企业的道德缺失所致,但如果这样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就需要引起我们政策制定者和经济研究者的高度重视,绝大多数这类事件总是与国家生产资源的分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他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市场配置资源,而我国目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虽然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在整体资源配置体系的改革仍有待推进。其突出的表现是,发展中最稀缺的资本投入,仍然主要采取行政配置方法,按部门、条块分配建设资金。一些竞争性行业的行政管制依然普遍,在市场准入、资金渠道、销售许可等方面存在对民营经济不公平的现象。基础设施、金融保险、公用事业等垄断领域特别是土地、资金、人力等资源的市场化率偏低。
这类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数额不等的权钱交易,形成了经济犯罪的温床。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象,只有继续推进生产资源的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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