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荣根
相对于香港股市及周边成熟股市而言,中国内地A股市场总体市盈率偏高,缺乏投资价值是众所周知的;而且两年多的、至今仍看不到前景的漫漫“熊”途,使得绝大多数投资者亏损累累,信心丧失,股市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造成上述情况的最根本的原因是,A股市场股权割裂,同股不同权,非流通股东侵占流通股东的利益。
近几年,围绕“国有股减持”、“全流通”等敏感问题的大讨论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包括许多专家在内的民间舆论几乎是一边倒:解决上述问题的核心是,非流通股东必须给流通股东以补偿。
非流通股东以每股1元或1元多的净资产,通过高溢价发行新股(或高价增发或高价配股),获得超过原先数倍的权益。在二级市场上股票越来越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在“要投资不要投机”的理念倡导下,广大中小投资者要求非流通大股东予以补偿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中国证监会网站上高挂着“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横幅。笔者以为,目前广大流通股东是证券市场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是首先需要保护的。目前6000万股民是中国境内证券市场中的“源”和“本”,亏待了他们,则无“源”无“本”,谈何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广大流通股东已经为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和牺牲,他们也都默默地认了,难道还要再让他们牺牲下去吗?因此,补偿是必需的。
综合各方意见,笔者以为,所谓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补偿的方式无非是这样三种:
1、非流通股东以每股净资产值附近的价格向流通股东按比例转让部分股份;2、非流通股东“无偿”向流通股东按比例送股;3、非流通股东按比例自行缩股,并予以注销。
上述过程完成后,原先的非流通股则分期分批予以全流通,参照以前的“转配股”那样处理。
为减缓全流通对市场的冲击,比如,可以限定为五年之内解决全流通,前三年先解决总股本在5亿股以下的中小型公司,后两年解决总股本在5亿股以上的中大型公司。此外,流通股东获得的非流通股可以比照目前的配股、增发方式即时上市流通,非流通股东的股份则限定在三年或两年之内按比例实施全流通。
以上是解决已上市公司全流通的方法,对于新发行公司,必须事先声明按照一定年限实行全流通,然后按市场规律定价发行。我相信这样做,一般公司的发行价肯定会定在净资产值附近,否则新股有可能发不出去;前景看好的优质公司高溢价发行则会得到市场认可。
流通股东会得到补偿吗?老实说,笔者的信心严重不足,理由有三:
一是管理层在正式场合至今只字未提要给予流通股东补偿。
二是要非流通股东“无偿”向流通股东送股或自行缩股的可能性极小。这样做,无疑是要大股东吐出原先白白吞进去的“真金白银”,岂能甘休。除非管理层痛下决心,作出这样的决定。但这目前几乎不可能,从上述第一条理由来看,连大前提(即认可大股东确实侵占了流通股东的权益)都没有。
三是以净资产价格向流通股东按比例转让非流通股的可能性也较小。目前上市公司通过MBO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大股东股权的事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少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东早已物是人非,除非他们不看好该公司,否则他们会轻易以净资产价格向流通股东转让吗?尽管这种转让方式从理论上来说,对流通股东仍不够公平,从实践上来说比较可行,但流通股东要获得此项“待遇”仍然阻力重重。除非管理层作出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权协议转让,并尽快出台能给予流通股东一定补偿的新游戏规则。
综上所述,要解决股市中的深层次问题,关键在于管理层的认识、勇气、决心和措施。
至于如何补偿,如何全流通,中国人的智商并不低,集思广益,必定会有好办法。笔者相信,以“补偿”为前提的全流通方案的酝酿和出台,必定会掀起中国内地股市的新一轮牛市;而新一轮牛市的到来,对深套其中的流通股东而言,则是另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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