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QFII及机构投资者应设禁售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 02: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近来,随着QFII的实施,QFII相应地持有了一些股票和基金,笔者在此前曾撰文,呼吁应加强QFII的信息披露,笔者认为,除了应强化QFII的信息披露之外,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还应该对QFII、国内基金以及将来的中外合作基金,设立股票禁售期。

  设立禁售期的目的,是可以从制度上约束机构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从而避免在大盘
下跌时,机构投资者,不计成本和后果的抛售,引起大盘的巨大波动,从而对投资者造成的伤害。笔者认为随着证券市场形势的变化,有必要对国内外机构投资者,买入股票设禁售期三个月到五个月不等,这样可以在保证股市相对活跃的基础上,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这也是遏制过度投机、最大限度地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必要举措。(黄艳斌)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图片铃声随心换
无线上网无限生活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精彩爆笑,情趣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宝典,让你享受轻松开心生活!
  企业法律顾问精品课堂 新概念--英语学习的阶梯 考研全系列课程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摄像机 减肥 停电装备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生殖健康两性差异
曼妙体验尽在学堂
非常笑话
最爆笑精彩的笑话
让你想不笑都不行
图片
铃声
·[谢霆锋] 第二世
·[和 弦] 东方红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索尼数码相机
  • DSC-P2 超低价
  • 索尼 DSC-P72
  • 淑女疯狂
  • 火辣露乳装新上架
  • 买内衣送性感大礼
  •   理财新时尚-收藏
  • 网上钱币卡市场热
  • 邮品一族交易社区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