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10名自然人合计持股46
%本报讯 深圳华强(000062)公告称,持有公司52.5%股份的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将实施管理层及员工收购。
据公告,2003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财政厅与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及华强集团管理层10名自然人签署了有关国有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深圳华强集团91%股权。转让完成后,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华强集团9%的股权,深圳华强合丰投资持有华强集团45%股权,华强集团管理层10名自然人合计持有46%股权。
公告称,据深圳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且经广东省财政厅核准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02年9月30日,华强集团国有净资产为53949万元。据协议各方同意,此次转让股权价格为以其净资产值总额的90%(48554万元)为基准,扣减经各方核定的在岗员工经济补偿金、内退职工经济补偿金、奖励金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及费用合计人民币25999万元后的净资产22555万元为最终转让款。协议还约定,受让方如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半月内将转让款分两期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将给予受让方10%的优惠。
据公告,受让方之一的深圳华强合丰投资是专为此次华强集团改制而设立的公司,于2003年7月28日成立,是由原华强集团员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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