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原为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雄电子”)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继续为智雄电子申请的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全部资料报送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审批,经建行审批核准后,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建行反馈的正式《综合融资额度保证合同》。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于1993年12月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1865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杨清正,经营范围为:开发电脑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矿用电脑真空磁力起动器,机电产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审计,该公司2002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76,497万元,负债总额为51,572万元,净资产为24,925万元;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40,921万元,净利润为1,069万元。
智雄电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2003年9月8日签订的《综合融资额度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智雄电子在该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及其附件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按《综合融资合同》(主合同)项下的每笔融资业务分别计算,自每笔融资业务起始日至该笔融资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有效期为2003年9月8日至2004年9月7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智雄电子经营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500万元,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二、备查文件
1、《综合融资额度保证合同》;
2、《综合融资额度合同》;
3、董事局决议;
4、营业执照;
5、财务报表。
董 事 局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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