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玉杰
据新华网10月5日报道,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日前在一次工作会议上强调,农业行政部门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防止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借培训之名,对农民进行乱收费,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应当看到,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针对农民的乱收费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农民的负担大幅减轻。但是毋容讳言,不少地区农民负担的减轻只是相对的,农民负担占其农业生产收入的比重仍然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在一些农村地区,违背农民意愿、对农民进行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还十分严重。在此情形下,张宝文副部长的“强调”可谓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即便各地的农业行政部门在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借培训之名向农民乱收费,很多农民仍然承担不起参加培训的费用。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应该考虑对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其实,对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在我国是有先例的,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就确立了对城镇下岗工人进行再就业前的免费培训的政策。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把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和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培训结合起来,从而充分利用现有的职业教育资源,有效降低培训的成本。
刚刚公布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是我国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迈出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一步,然而,这一《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的大小。国家免费培训农民工,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负担,但无疑可以最大程度地调动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付出这样的成本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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