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出消费警示 提醒预防“约定消费”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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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 01:08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3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 中消协日前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预防“约定消费”风险。 当前,以“消费卡”、“会员卡”、“优惠卡”、“套票”等方式招揽客户,在酒店宾馆、健身游泳、美容美发、洗染洗浴等服务行业中颇为流行。这种先付款后服务的约定消费,本是件双赢的好事,但由于某些商家的不正当操作,使消费者不得不面对一定的风险。 根据市场调查,约定消费存在五种风险:中止消费退款难、信誉质量保证难、虚假承诺兑现难、企业变更履约难、携款逃逸追偿难。为避免这些风险,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进行约定消费时要注意:对长期或高额回报保持警惕,服务期限越长,回报数额越高,往往风险越大;注重商家信誉,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推出的约定服务,要慎重选择;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约定服务,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作者:陈郁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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